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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规范

文章阐述了关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控制,以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规范的信息,欢迎批评指正。

简述信息一览:

如何提高分娩时服务质量

要节约材料、杜绝浪费、以减少开支、提高效益。加强对引产者的服务,杜绝投诉现象的发生。保持产房的清洁、整齐,做好隔离消毒,防止交叉感染。切实做到无菌,消毒机要正常运行。

、强化安全意识,将护理安全始终贯穿于优质护理服务的始终,加强6个环节监控,注重质量,注重细节。 11月-12月总结阶段 对科室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进行总结,对提供优质护理服务好,服务有创新,患者反映好的个人进行表彰。

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规范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加强沟通、用心服务,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鼓励产妇夫妇给医院工作人员写信或分娩***介绍自己并表达所关心的问题、担心、偏好以及选择的护理方式。 加强产妇的生活护理和心理需求,提醒产妇提前准备分娩用物,以免家属手忙脚乱。

学等方法进行学习,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,同时要学以致用,及时的把学到的技术和方法应用于临床护理。

增强服务意识,提高服务质量: 俗话说“***、银杯,不如病人的口碑”,新的一年要把产房的各项服务做好,把产妇的需求放在第一位,做到按需服务。

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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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(2004修正)

第一条 为了加强母婴保健管理,保障母亲和婴幼儿健康,提高出生人口素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***婴保健法》(以下简称《母婴保健法》)和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条例。

一)早期在农村从事接生员工作,《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》实施后(1998年10月1日后),按条例要求获得《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》,继续承担农村家庭接生工作的,补助年限应累计一并计算。

将第二十三条中的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”修改为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”。 1《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》 (1)将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:“本条例适用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地表水体水质保护。

母婴保健技术操作规程

第十一条 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依照本办法第五章的规定,向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组织申请医学技术鉴定,取得医学鉴定证明。

第二十一条 医师和助产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,提高助产技术和服务质量,预防和减少产伤。第二十二条 不能住院分娩的孕妇应当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接生人员实行消毒接生。

开月子中心需要营业执照、经营许可证、卫生许可证、健康证。可以到工商,卫生局,人力与资源保障局,国税,地税,质检各部门详细咨询要办理的相关证件。

助产人员需参加由各省卫生厅组织的考试,取得《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》后才可从事有关助产工作。一般先行培训有关知识,考试范围;然后是实践技能考试,最后是理论考试。

关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控制,以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规范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,感谢你的耐心阅读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。